☆、番外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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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,宋淩風覺得自己最近很不走運,陳墨那丫頭,先是把他當成另一個人,現在又不記得他的名字了,難道是因為失憶?哎,算了,不管出於什麽原因,這都彰顯了他身為男人的失敗,難道在她眼裏自己就是這麽一個不招待見的人。想想又不太應該啊,公司裏哪些個環肥燕瘦,哪個不是恨不得把眼珠子系在他身上。
陳謙那老頭,不,也許還沒到老頭的程度,但宋淩風現在就是愛管他叫老頭,雖然沒膽量當面叫,私底下喊喊還是有些底氣的。陳謙那老頭,威逼利誘,許了他一個月的假,帶薪的那種,委托他去照顧他那母親病重的女兒。之前也是,說她女兒的小情人兒愛上了別人要結婚了,大喇喇地丟給他個地址,拜托他送她回家。切,誰稀罕他每個月發的那點薪水,還不夠他去一趟酒吧。但最終看在姨母的面子上,宋淩風接受了這個光榮而偉大的任務,起碼姨母是這麽激勵他的。
姨母是他從小到大最親的人了,記憶裏母親去世的早,從小就是姨母一把屎一把尿,含辛茹苦地把他養大,還因為他這個不夠合格的拖油瓶,跟前任姨夫離婚分手,最後姨母又帶著他嫁給了陳謙這個老頭子。一開始就聽說這個老頭子也有個拖油瓶,不知道什麽原因沒有帶在身邊。說實話,宋淩風還挺想見見她的,不合格拖油瓶與正宗拖油瓶的會晤,不知道兩個人會不會互相感動的兩眼淚汪汪。
有一天他終於見到了這枚拖油瓶君,單看長相,還是挺淑女的,清秀又不失氣質,就是,咳咳,就是那什麽,不夠豐滿,不夠有分量,咳咳,陳謙這老頭,自己看起來容光煥發,還讓姨母給他生了個小妹妹,卻沒把自己的小崽餵好。說實話有時候,宋淩風佩服他,有時候,也看不起他。男人嘛,最重要的不就兩件事,事業和家庭,少了哪一件,人生都是失敗的。
不算誇海口,宋淩風這人最偉大,最優良的品質就是堅持不懈,不達目的絕不輕易放棄,而且絕對誠信,答應別人的事十有八九都會做到。於是為了完成他光榮而偉大的任務,宋淩風開始了長時間的潛伏。
他跟蹤了拖油瓶君好幾天 ,終於摸清了她的路子,然後發現跟蹤她真不算一件難事,這丫頭的腦子裏就像裝了臺鬧鐘一樣,什麽時候出門,走哪條路,坐哪輛公交車,在哪家餐廳吃飯,基本都是固定的,這要是哪個家夥看上了她,裝個偶遇什麽的簡直不要太簡單。就這樣一連跟著她好幾天,簡單又清閑,因為那丫頭看上去正常的很,宋淩風差點以為和陳老頭的這筆買賣,穩賺不賠。
為了她宋淩風去報名了商務英語培訓班,說實話他挺佩服自己的,別說商務英語了,就是普通的英語他也不在行,坐在十五樓的教室裏的情形令宋淩風想起來高中的時候,英語總不及格的悲慘經歷,要知道,他是全班唯一一個不及格的,為此善良溫柔,從來不大聲講話的英語老師常常點名說我他後腿,為此宋淩風很不幸地落下看見英語單詞就惡心的心理陰影。他一直不相信自己會是個拖後腿的命,結果上大學的時候,英語還是不幸的不及格重修。這充分證明有些命還真是不能想不認就不認的,算了,就算是拖後腿的,也阻止不了他的驕傲。
第一節課的時候,宋淩風就充分認識到有必要改變一下自己對這丫頭的整體看法。她真是太執著了,執著的讓他覺得愧對自己給自己定義的堅持不懈的名頭。一節課陳墨敲了五次他的課桌,每次都是在他恰好要進入甜美夢鄉的時候。讓宋淩風聽英語課不打瞌睡,還不如讓他蹲在廁所裏憋屎。他委婉地解釋了許多遍,自己只是在趴著聽課而已,可惜她仍然沒有放過的意思。剎那間宋淩風終於明白陳老頭為什麽不願意自己出手,而是派出了自己這塊擋箭牌,人肉盾。
本著都是一家人的理念,就算沒有血緣關系,好歹也算難兄難弟,宋淩風屢屢像陳墨示好,也希望可以借機緩和一下她和陳老頭之間的恩怨情仇。可是他每每出手都被無情拒絕了,是個普通男人都會覺得有些窩火,更何況是像他這樣,長這麽大從沒在女人身上吃過癟的小少爺。
經歷過無數次失敗以後,宋淩風終於下定決心,不就是一起吃頓飯嘛,這點小事都搞不定,以後還怎麽有底氣的把妹。所以有一天他決定要來一次偶遇,地點就在她常去的那家快餐廳,盡管已經這樣決定了,但那一天下課之後宋淩風還是不死心地又問了一遍,“嘿,中午可不可以一起吃個飯?”不料自己如此低三下四,言辭懇切,但最後還是無情的被拒絕了。所以接下來的事情真的不怨他,為了扞衛自己男人的尊嚴,她想見也好,不想見也好,說他臉皮厚也好,總歸是要見一見的。
只是宋淩風萬萬沒想到,接下來事情的發展會如此的出乎意料,這頓飯最終還是沒能吃成,他就不明白了,和這丫頭吃個飯有這麽難嗎,答案是有。
宋淩風觍著老臉坐到了陳墨對面的空位子上,露出自己燦爛的大白牙和她打了個招呼,說了一句他這輩子從沒說過的“老師好。”可是她仍然一副愛答不理的樣子,只勉強擠出一個微笑。
宋淩風這人有一點很好,就是不怕尷尬,追妞的時候如果怕尷尬那就沒希望也別指望有前途,這是他人生的前二十年總結出來的心得。
陳墨坐在宋淩風對面,像是沒什麽話要和他說似的,只一刻不停的喝水,一杯白涼開很快就見底了,中間還有一次喝太急嗆的直咳嗽,宋淩風真的好想問一句,您至於這麽傷人嗎?他又不是榴蓮臭豆腐,聞起來就讓人不舒服。
終於等到這丫頭不喝水了,宋淩風松了一口氣,剛想說些什麽的時候,陳墨的手機又響了,在口袋裏嗡嗡嗡的。所以她和他說的第一句話是,“不好意思,我出去接個電話。”
宋淩風善解人意地點了點頭,接電話好,接電話好啊,百無聊賴地偷瞄了一眼隔壁桌的美女,結果還沒看過癮,就看見陳墨的身體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,手機也掉到了地上,門口排隊的人頓時亂作一團,還有個抱小孩的女人驚恐地在尖叫。
媽呀敢情這是出什麽事了,宋淩風的大腦立馬亂成一鍋粥,不過還好這沒有影響他的行動,只見他沖過去大叫了一聲,“讓一讓,讓一讓,這是我女朋友。”是不是有夠厚顏無恥?
情急之下,他下意識就喊出了這句話。後來想想,這要是讓陳墨聽見了,保不齊又要出大事,不過還好,她當時暈著,後來又忘了。
宋淩風送她去了醫院,抱著她不好打傘,等到車子裏,兩個人還是淋濕了不少,現在回憶起來,那天的雨下的可真大。
往後十幾天,一系列的生離死別,身為一個陌生人,他做不了什麽,只能遠遠地看著,不知道為什麽,心裏竟然感同身受一般的難過著,明明才剛剛認識不久,明明沒經歷什麽情感交流。
不過好在現在什麽都好了,這個時間那丫頭還在睡眼朦朧,想著怎麽撒起床氣。每每這個時候宋淩風都會捏捏她的臉,養了好久,終於有點肉感,摸起來嫩嫩滑滑的,他比白泡了一個星期妹子還開心,不不不,這兩者之間沒什麽可比性。
遇見她之前,宋淩風從來沒有想過,像自己這樣花花腸子滿肚的人,會如此這般眷念一個人,眷念到看見她睡覺皺眉,心也跟著抽痛。
兩手一拉,窗簾打開,啊,今天是個大晴天,宋淩風心裏糾結了,出門左轉,要不要把床上那位喊起來,出去散散步,就這麽天天睡著,不知道時間長了會不會得懶人病,於是宋某人躡手躡腳進了陳墨的房間,又爬到床邊,於是便看見陳墨半張臉埋在枕頭裏,彎彎的睫毛是不是顫動,呼吸很輕但很均勻,看樣子正做好夢呢,宋淩風內心糾結了一陣最後還是放棄了,這丫頭起床氣大著呢,嚇著自個怎麽辦,再說他也不舍得。
下次吧,日子這麽長,有大把大把的時間可以曬太陽,就算哪天風霜雨雪一起來,他也一定會保護她,不會再讓她淋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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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謙那老頭,不,也許還沒到老頭的程度,但宋淩風現在就是愛管他叫老頭,雖然沒膽量當面叫,私底下喊喊還是有些底氣的。陳謙那老頭,威逼利誘,許了他一個月的假,帶薪的那種,委托他去照顧他那母親病重的女兒。之前也是,說她女兒的小情人兒愛上了別人要結婚了,大喇喇地丟給他個地址,拜托他送她回家。切,誰稀罕他每個月發的那點薪水,還不夠他去一趟酒吧。但最終看在姨母的面子上,宋淩風接受了這個光榮而偉大的任務,起碼姨母是這麽激勵他的。
姨母是他從小到大最親的人了,記憶裏母親去世的早,從小就是姨母一把屎一把尿,含辛茹苦地把他養大,還因為他這個不夠合格的拖油瓶,跟前任姨夫離婚分手,最後姨母又帶著他嫁給了陳謙這個老頭子。一開始就聽說這個老頭子也有個拖油瓶,不知道什麽原因沒有帶在身邊。說實話,宋淩風還挺想見見她的,不合格拖油瓶與正宗拖油瓶的會晤,不知道兩個人會不會互相感動的兩眼淚汪汪。
有一天他終於見到了這枚拖油瓶君,單看長相,還是挺淑女的,清秀又不失氣質,就是,咳咳,就是那什麽,不夠豐滿,不夠有分量,咳咳,陳謙這老頭,自己看起來容光煥發,還讓姨母給他生了個小妹妹,卻沒把自己的小崽餵好。說實話有時候,宋淩風佩服他,有時候,也看不起他。男人嘛,最重要的不就兩件事,事業和家庭,少了哪一件,人生都是失敗的。
不算誇海口,宋淩風這人最偉大,最優良的品質就是堅持不懈,不達目的絕不輕易放棄,而且絕對誠信,答應別人的事十有八九都會做到。於是為了完成他光榮而偉大的任務,宋淩風開始了長時間的潛伏。
他跟蹤了拖油瓶君好幾天 ,終於摸清了她的路子,然後發現跟蹤她真不算一件難事,這丫頭的腦子裏就像裝了臺鬧鐘一樣,什麽時候出門,走哪條路,坐哪輛公交車,在哪家餐廳吃飯,基本都是固定的,這要是哪個家夥看上了她,裝個偶遇什麽的簡直不要太簡單。就這樣一連跟著她好幾天,簡單又清閑,因為那丫頭看上去正常的很,宋淩風差點以為和陳老頭的這筆買賣,穩賺不賠。
為了她宋淩風去報名了商務英語培訓班,說實話他挺佩服自己的,別說商務英語了,就是普通的英語他也不在行,坐在十五樓的教室裏的情形令宋淩風想起來高中的時候,英語總不及格的悲慘經歷,要知道,他是全班唯一一個不及格的,為此善良溫柔,從來不大聲講話的英語老師常常點名說我他後腿,為此宋淩風很不幸地落下看見英語單詞就惡心的心理陰影。他一直不相信自己會是個拖後腿的命,結果上大學的時候,英語還是不幸的不及格重修。這充分證明有些命還真是不能想不認就不認的,算了,就算是拖後腿的,也阻止不了他的驕傲。
第一節課的時候,宋淩風就充分認識到有必要改變一下自己對這丫頭的整體看法。她真是太執著了,執著的讓他覺得愧對自己給自己定義的堅持不懈的名頭。一節課陳墨敲了五次他的課桌,每次都是在他恰好要進入甜美夢鄉的時候。讓宋淩風聽英語課不打瞌睡,還不如讓他蹲在廁所裏憋屎。他委婉地解釋了許多遍,自己只是在趴著聽課而已,可惜她仍然沒有放過的意思。剎那間宋淩風終於明白陳老頭為什麽不願意自己出手,而是派出了自己這塊擋箭牌,人肉盾。
本著都是一家人的理念,就算沒有血緣關系,好歹也算難兄難弟,宋淩風屢屢像陳墨示好,也希望可以借機緩和一下她和陳老頭之間的恩怨情仇。可是他每每出手都被無情拒絕了,是個普通男人都會覺得有些窩火,更何況是像他這樣,長這麽大從沒在女人身上吃過癟的小少爺。
經歷過無數次失敗以後,宋淩風終於下定決心,不就是一起吃頓飯嘛,這點小事都搞不定,以後還怎麽有底氣的把妹。所以有一天他決定要來一次偶遇,地點就在她常去的那家快餐廳,盡管已經這樣決定了,但那一天下課之後宋淩風還是不死心地又問了一遍,“嘿,中午可不可以一起吃個飯?”不料自己如此低三下四,言辭懇切,但最後還是無情的被拒絕了。所以接下來的事情真的不怨他,為了扞衛自己男人的尊嚴,她想見也好,不想見也好,說他臉皮厚也好,總歸是要見一見的。
只是宋淩風萬萬沒想到,接下來事情的發展會如此的出乎意料,這頓飯最終還是沒能吃成,他就不明白了,和這丫頭吃個飯有這麽難嗎,答案是有。
宋淩風觍著老臉坐到了陳墨對面的空位子上,露出自己燦爛的大白牙和她打了個招呼,說了一句他這輩子從沒說過的“老師好。”可是她仍然一副愛答不理的樣子,只勉強擠出一個微笑。
宋淩風這人有一點很好,就是不怕尷尬,追妞的時候如果怕尷尬那就沒希望也別指望有前途,這是他人生的前二十年總結出來的心得。
陳墨坐在宋淩風對面,像是沒什麽話要和他說似的,只一刻不停的喝水,一杯白涼開很快就見底了,中間還有一次喝太急嗆的直咳嗽,宋淩風真的好想問一句,您至於這麽傷人嗎?他又不是榴蓮臭豆腐,聞起來就讓人不舒服。
終於等到這丫頭不喝水了,宋淩風松了一口氣,剛想說些什麽的時候,陳墨的手機又響了,在口袋裏嗡嗡嗡的。所以她和他說的第一句話是,“不好意思,我出去接個電話。”
宋淩風善解人意地點了點頭,接電話好,接電話好啊,百無聊賴地偷瞄了一眼隔壁桌的美女,結果還沒看過癮,就看見陳墨的身體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,手機也掉到了地上,門口排隊的人頓時亂作一團,還有個抱小孩的女人驚恐地在尖叫。
媽呀敢情這是出什麽事了,宋淩風的大腦立馬亂成一鍋粥,不過還好這沒有影響他的行動,只見他沖過去大叫了一聲,“讓一讓,讓一讓,這是我女朋友。”是不是有夠厚顏無恥?
情急之下,他下意識就喊出了這句話。後來想想,這要是讓陳墨聽見了,保不齊又要出大事,不過還好,她當時暈著,後來又忘了。
宋淩風送她去了醫院,抱著她不好打傘,等到車子裏,兩個人還是淋濕了不少,現在回憶起來,那天的雨下的可真大。
往後十幾天,一系列的生離死別,身為一個陌生人,他做不了什麽,只能遠遠地看著,不知道為什麽,心裏竟然感同身受一般的難過著,明明才剛剛認識不久,明明沒經歷什麽情感交流。
不過好在現在什麽都好了,這個時間那丫頭還在睡眼朦朧,想著怎麽撒起床氣。每每這個時候宋淩風都會捏捏她的臉,養了好久,終於有點肉感,摸起來嫩嫩滑滑的,他比白泡了一個星期妹子還開心,不不不,這兩者之間沒什麽可比性。
遇見她之前,宋淩風從來沒有想過,像自己這樣花花腸子滿肚的人,會如此這般眷念一個人,眷念到看見她睡覺皺眉,心也跟著抽痛。
兩手一拉,窗簾打開,啊,今天是個大晴天,宋淩風心裏糾結了,出門左轉,要不要把床上那位喊起來,出去散散步,就這麽天天睡著,不知道時間長了會不會得懶人病,於是宋某人躡手躡腳進了陳墨的房間,又爬到床邊,於是便看見陳墨半張臉埋在枕頭裏,彎彎的睫毛是不是顫動,呼吸很輕但很均勻,看樣子正做好夢呢,宋淩風內心糾結了一陣最後還是放棄了,這丫頭起床氣大著呢,嚇著自個怎麽辦,再說他也不舍得。
下次吧,日子這麽長,有大把大把的時間可以曬太陽,就算哪天風霜雨雪一起來,他也一定會保護她,不會再讓她淋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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